周宏春:碳中和:需要对相关概念进行一次大讨论吗(2)
以下文章来源于宏春观察 ,作者zhou5605
看过一个段子,说的是中国语言丰富、博大精深。段子是这样的:英文中的wife(妻子)一词,对应的中国词有38个:妻子,老婆,太太,夫人,老伴,爱人,内人,媳妇,那口子,贤内助,对象,孩子妈……其实,这只是个笑话,不能当真。在英国文学中,wife一词,可能也有不少表述。言归正传。
一、共区原则能用到国内吗?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中,有一个区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承担不同减排责任的原则:“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前些日子,参加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组织召开的研讨会,有位线上的听众向生态环境部的孙司长(可能是孙桢副司长)提出这个问题,孙司长也给出了回答。其实,这个问题在2010年前后(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就有专家提出过:国家间的不同减排责任可能会用到国内。换一个说法是,国内欠发达地区可能会提出类似要求。事实上,国内的不同地区在碳达峰碳中和上,是有区别的,但是中文的用词更加丰富多彩。下面对此加以说明。 二是能源生产地区和消费地区的不同要求,并体现在对能耗“双控”考核上。2021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提出,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耗”控制。此外,要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控制考核。从这个角度看,我国未来会出现“高能耗低碳排放”的行业或企业。这也是符合绿色低碳国际潮流的。简单归纳一下,国际公约中的“共区原则”,碳达峰在时间上、行业上,国内也是有不同要求的,或者说是有所区别的。与此同时,在能源生产和消费地区、“双控”考核科学性方面也有“区别对待”。
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2021年3月10日,欧洲议会以444票赞成、70票反对、181票弃权通过一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决议:一些与欧盟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如果不遵守碳排放相关规定,欧盟将对进口这些国家商品征收碳关税。根据碳边境调节机制,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征收碳关税,以实现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减少55%的目标。碳边境税的实质是一种关税,在进口商品所含碳排放比本土生产同类商品所含碳排放更多时进行收费。拟采用的形式,是由欧盟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向欧盟的专门管理机构购买凭证,价格以欧盟碳市场配额(EUA)拍卖价格为参考。碳边境调节税,欧洲国家名义上为了避免碳泄露(在一定程度上想占据道德制高点),本质上是提高自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CBAM得到实施,将显著提升高碳工业产品的出口成本。简单地说,在产品价值链上占据高端位置的产品,不仅获得更高的利润,还要以碳减排的名义占据道德制高点。